品牌设计:二维码专利蕴含的巨大商机

日期:2019-04-19 17:18:07 来源:灵虎品牌策划

   大家都知道,随着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,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,“扫码支付”与高铁、共享单车和网购并列,一度被誉为中国新四大发明,特别是手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,使人们卸下钱包的包袱、不用再担心钱包丢失带来的麻烦,给大家生活带来的巨大的便利。

  

  可是,绝大部分中国人都在使用的“支付宝”2018年已全面登陆日本,这本来是好事啊,但随即有声音指出,二维码功能是日本人发明的,日方拟重申二维码的专利收益权,欲向中国人每人收取1分钱。在巨大的市场使用量基础上,这将意味着不可估量的专利使用费。

  

  不论是手机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,都依托于二维码。因此从某种角度说,无现金社会的便利与快捷,就是建立在二维码技术的基础上。

  

  很多人可能都觉得二维码是支付宝或微信发明的,但今天上海品牌营销策划公司品牌咨询顾问就来告诉你,其事实上并非如此,二维码最初被发明的竟确是日本人。

  

  那么我们不得不先来了解一下二维码的由来了,其实二维码的前身是条形码。

  

  1949年,条形码支付横空出世。条形码可以看做是机器识别的符号,类似于人们要靠文字、数字等来识别信息。而对于机器来讲,也需要一个让它能够识别的光学符号,这就是条形码。

  

  1974年6月26日,是一个值得永载史册的日子,在美国俄亥俄州特洛伊城的一个超市,卖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印有条码的商品——箭牌口香糖,这个商品目前还收藏在美国的国家博物馆里。

  

  随着条形码在70年代和80年代迅速普及,大型零售商也在引进扫描仪,通过它可以支持客户数据库和会员卡。

  

  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沃尔玛。沃尔玛通过跟踪和自动化库存,可以实时交货更有吸引力,并降低了各种产品的成本。

  

  通过条形码,后勤性复杂的操作变得更加容易。这个事实的最终表现是在1988年,折扣百货商店沃尔玛决定开始引进条形码系统销售食品。

  

  二维码就是条形码的“升级版”。二维码相当于把很多条形码一层层叠加起来,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可以存放信息,因此具有比条码更多的信息容量。二维码里面有219个字符,但图标很小,实现了在相对小的面积里,存放更多信息的目标。

  

  当二维码刚刚推出的时候,并没有得到日本的重视。虽然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申请了专利,却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,所以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。二维码就这样被搁置了起来。于是这个商机被一个叫王越的中国人发现了,2002年,王越创办了意锐公司,并联合一批北大、清华、哈工大毕业的优秀工程师,共同研发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;2003年就获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”二维码快速识读引擎”,并申报了条码识读方法和装置的国家专利;2005年又参与了中国二维码标准的建立,现已成为ISO的国际标准。现如今,二维码支付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了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
  

  除此之外,早在2011年,凌空网创始人徐蔚就已经申请“二维码扫一扫”专利,并先后拿下了中国、美国、日本和欧盟等区域的二维码扫码技术专利权。也就是说,中国人在商品二维码业务上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。

  

  中国灵虎广告是一家专业以品牌战略为服务方向,集VI视觉设计、平面设计、产品包装设计、品牌规范、宣传设计、营销策划、网络搭建、线上推广为一体,向客户提供品牌和营销全方位专业的设计机构和网络运营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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